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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2009年是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正式颁布施行的第一年。各级体育部门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权益,围绕“全民健身你我同行”主题,精心策划、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有创意、有规模、有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全民健身事业更加蓬勃发展。
为表彰先进,扩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示范效应,决定授予南京市白下区体育局等30个单位“江苏省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授予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94个单位“江苏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上述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推动《全民健身条例》的深入实施,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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