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公开 | 体育专题 | 服务与交流 | 信息报送 |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近日颁布的《江苏省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评估办法》(试行),把“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健身气功等文体活动”列入了“无邪教地区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一栏的考评内容,并配置一定的分值作为考评标准。这一规定,体现了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在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必将有力地促进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健身气功活动,使健身气功更好地服务于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
近年来,我省健身气功工作在省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站点建设、骨干培训和展示交流活动有序进行,蓬勃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强身健体的需要,同时,通过开展健身气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占领气功阵地,正面引导、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省健身气功在十运会开幕式上的成功展示以及在营造迎接北京奥运会良好氛围、开展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等各项重大活动中都有积极的表现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我省全民健身活动增添了光彩。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健身气功等文体活动列入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评估指标,将使健身气功工作的开展和管理进一步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这是推广普及健身气功的一个新机遇、新起点,更是一个新的更高的工作要求,健身气功要抓住机遇,搞好工作,融入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大局,积极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体育强省、创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 |
版权所有:江苏省体育局 CopyRight ?JIANGSUSHENG TIYUJU 邮 箱:JSTYXX@sina.com 技术支持:南京博鼎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12559 您是第 位浏览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