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时间:2012-01-12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纠错

  苏体办〔2012〕6 号

省体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2011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体育强省”主题和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主线,切实加强县级体育工作,全民健身蓬勃开展,业余训练不断加强,竞技体育显著增强,体育竞赛十分活跃,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县级体育工作跃上新台阶。根据《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规定,全省共有64个县(市、区)参加了考核,经材料审核,按考核单位得分排名,决定分地区确定表彰名额,并授予“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其中苏南地区为江阴市、张家港市、常州市武进区、常熟市、吴江市、昆山市、宜兴市、南京市江宁区、苏州市吴中区、太仓市,苏中地区为如东县、泰兴市、靖江市,苏北地区为淮安市楚州区、射阳县、新沂市、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沛县。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其他县(市、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深化体育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县级体育工作总体水平,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县级体育 表彰 决定
抄送: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印发
(共印300份)